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有关文件精神,现开展国家奖学金、自治区奖学金评选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依据
(一)参照《朱古力av
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附件1)评选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,切实将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奖励给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(二)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%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,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评选;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20%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,可以申请自治区奖学金评选。
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专业前10%,但达到前30%的学生,必须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,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。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专业前20%,但达到前40%的学生,必须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,方可申请自治区奖学金。
(三)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。
二、名额分配
今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4人,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共计5人。
三、奖励金额
国家奖学金10000元/人•年,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/人•年,一次性发放。
四、需提交的评审材料
(一)《2025-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、《2025-2026学年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3)纸质版1份(无需签字盖章)。此表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要求学生本人填写,申请理由字数要求200字以上。
(二)申请人成绩单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纸质版一份,获奖材料需为2025-2026学年期间取得的。
五、其他说明
请参评同学务必于9月21日下午6:00之前将纸质材料交于学院308温老师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