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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6年度“宝钢优秀学生奖” 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年08月31日 16:16   阅读:[]

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《关于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中冶教会〔2026〕14号)文件精神,现对2026年度“宝钢优秀学生奖”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奖项

学院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,学校向中国冶金教育学会推荐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参加评审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我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、本科生均可参评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诚实守信。

2.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动手能力、灵活运用知识能力、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(以下简称五种能力);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。

3.尊重师长,友爱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能承担社会工作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。
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,乐观进取。

四、评审材料及填表要求

1.请按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附件4《评审表》,填写评审表(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)及附证明材料1份纸质版于9月1日18:00前交到学院308温老师处。

2.按照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四条,《评审表》中“主要事迹”一栏应具体生动、简明扼要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。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诸方面,特别是入校后在“五种能力”方面的现实表现。填写《评审表》要力求做到内容准确、全面、重点突出、文字简练。不得用第一人称。

3.《评审表》中的表格不得随意改动,不得增减页数。要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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